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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個男人的告白:「沒為她哭過的,不算在一起。」

比被一個人拋棄還要悲慘的是,他否定了妳的存在。

「她對我只是迷戀而已。」、「我覺得這不算是愛。」……即使是從別人的口中傳來,這些話仍像是利刃一般刺進妳的心臟。妳的血湧了出來,因為速度太快,所以哽住妳的喉嚨,也哽住了妳要脫口而出的疑問。

妳很想問他,他所謂的「愛」是什麼?為了一個人牽腸掛肚、噓寒問暖,或是徹夜守候,這些算不算是愛的一部分呢?如果不是,那麼為他喜、為他憂,又為了他擔心害怕,這樣算嗎?妳以為這是妳對愛的一種理解,但是他的話卻輕易就推翻了這一切。妳握在手中的愛,原來在他眼中一文不值;妳以為它是溫熱的,但其實很冰冷。

那一刻妳就懂了,原來當一個人不想要時,妳手上的珍視的寶物,都如棄屣。

你們並沒有在一起,妳當然很清楚知道這件事,縱使妳有多麼地想望,但常常愛情就是不在自己的考量之內。但即使是這樣,起碼妳知道自己是如此地努力過了,妳無愧於心、更沒有對不起自己的愛,這樣就夠了。妳曾經試著為他再堅強一次,滿地的心碎不正好就說明了這一點。所以,當他說這「不是算愛」時,妳感覺到自己的心又被劃了一刀。

或許妳對愛的理解沒有他多,經歷過的也比他少,但是,妳也愛過,所以很清楚愛上一個人時會有什麼感受、會有什麼反應,那種想要為對方付出一切,想把最好的都給對方的心情,妳都有過。就像是妳曾經為他所做過的那些事情一樣。而這些,如果不算是愛的話,那又算是什麼?妳也想這樣問他。

而你們之間,只是妳愛上了他,而他並沒有,如此而已。但並不表示,妳的愛就不是愛。妳經歷過什麼,妳自己最明瞭,妳對待他的方式,就如同自己對於愛情的理解一樣,付出的心力也同等。妳以自己對愛情的理解去經營跟他的關係。妳並不要求他可以認同妳的愛,但是,他也不能夠否定你的愛。他擁有拒絕的權利,而同樣妳也擁有選擇付出的權利。

沒有一個人可以說,妳的愛是錯的。因為,這是妳的愛。

跟著妳才明瞭,愛一個人的珍貴與否,全端看對方的回應而定。愛不只是一種感覺,更是一種行為。對方不需要的心意,對他來說就是雲煙空氣,給得再多都只是浪費,但妳卻要懂自己的價值。妳想要愛的好,所以要把自己交到識貨的人手上,愛不是非他不可,這也才會對得起自己。

妳也相信,一定、一定會有另一個人,把妳捧在手心視若珍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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