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倫敦的第五天,也是在這城市的最後一天。

但卻一直到今天,才真的有機會去看看這個地方的重要景點。其實這些行程原本是安排在前面幾天,但因為當天下雨,所以臨時改先去了博物館,這就是我喜歡自助旅行的原因之一。

自助旅行並不是要展現自己多厲害,而是,可以讓遺憾少一點。

一早就先來到大笨鐘,它應該可以說是倫敦最知名的景點,可想而知是一定人潮洶湧,但拍到滿滿的人頭實在掃興。要怎麼樣才能拍到美照呢?重點就是:人要蹲下來拍。然後把鏡頭往上拉一點,就可以。你們看看,是不是沒有照到任何一顆人頭。

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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從大笨鐘漫步到白金漢宮只要20分鐘不到的時間。

中間還會經過鼎鼎大名的西敏寺,以及成片綠蔭與草地的聖詹姆士公園,是一條很棒的散步路線。所謂的「很棒」,指的不單是沿途景緻,還包含了適當的腳程,要不負擔、不匆促,才夠。

到白金漢宮當然是為了觀賞衛兵交接,抵達時,門口與噴水池旁已經擠滿了人,簡而言之,就是已經卡不到好位置。不過我對衛兵交接這件事,原本就多少抱持著「到此一遊」的心態而已,所以反而面對滿滿人潮有著放鬆的心情,不會非要怎麼樣不可。

也因此,反而有機會研究起旁邊的人,其中最引起我注意的是一對小姐妹,妹妹還小,一不小心就會走丟,而父母,則不時張望著衛兵出現的方向,所以乾脆把妹妹交給姊姊照顧。妹妹背著一個粉紅狗包包,一頭則長長的繩索拉出,直到姊姊的手上。我一直覺得這樣得設計很像是寵物,很有趣。

然後,原方傳來鼓聲,衛兵出現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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接著,前往柯芬園。

今天一口氣集滿所有倫敦A級景點可不是隨便說說,科芬園也幾乎是所有旅人到倫敦絕對會造訪的地方。它本身是各個大型的購物商場,而周圍也林立著許多的特色商店,是購物好去處。

然而,比起購物,其實我更享受在街道漫無目的穿梭的樂趣,隨意拐進一條小巷,鑽出來可能會有意想不到的風景,當然,這樣的場景也成了拍照的好地方。有濃濃的異國味,但卻不會有俗氣的感受,這一直都是我街拍的最優先選擇。只要有心,隨時都可以拍寫真集(咦?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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謂「樂極生悲」前人說的很對。

正當我上一刻還在享受拍照的樂趣時,下一刻我的手機就丟了~><~,而且當時我正在享用英國著名的美食(?):炸魚跟薯條。


說不被影響是假的,不僅裡面的資料了飛了(淚),況且旅途才進行了1/3而已。但也就更因為這樣,才會覺得,要是為了一支手機,要賠上接下來進10天的旅程的話,不是更加可惜嗎?如此一來,丟的就不只是一支手機,還要加上一趟旅程。所以,我寧願把它當成這趟旅程的一個部份,而不是因為它,變成旅行的重心。

我想,這才是正確的態度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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就用音樂劇來告別倫敦吧。

最後一個晚上,特地安排了觀賞音樂劇。自從3年在紐約百老匯看過音樂劇之後,就一直念念不忘,想要有機會再看。尤其是當時錯過的「獅子王」。而倫敦也音樂劇聞名,加上剛好有演出獅子王,因此算是行程裡我特別指定要做的事之一。

進戲院時,天還是亮的,但在步出時,天已經全暗,黃色的燈光把街景點綴的氣氛迷濛,街上的酒吧癌是滿滿的人潮,微涼的空氣,我們踱著步走向地鐵站……

「要不要再去一次大笨鐘?」突然我這樣提議。
大家異口同聲地說好。
看看夜晚的大笨鐘以及它對岸的倫敦眼,用這樣來道別倫敦,或許是一個好方式。

友:「終於結束了?」
我:「對,我為自己感到驕傲。」
友:「也是啦……」
我:「停止!你可以把話停在這裡就好。」
友:「這麼無聊的遊記可以寫24回也真是厲害。」
我:「……不是叫你不要說嗎?」
友:「我們答應對彼此誠實的。」
我:「我沒有這樣說過。= =」
友:「喔,那就是我記錯了。」
我:「你明明是故意的(翻桌)!」
友:「有這回事嗎?(眼睛看旁邊)」
我:「……」

好了,到這一篇,倫敦行算是告一段落,至於巴黎,就之後有機會再寫,可能會不定期出現也說不一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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