書名定案:《想念,卻不想見的人》
(編:「咳,上週不是不是小心就爆過了?」)
(我:「當時還不知道那會是書名嘛。XD」)
新書的書名其實是經過編輯與我共同發想,
有新想的,也有從文章篇名挑選的,
一開始有近10個,最後刪到剩5個參加投票,
然後再「公正的」由出版社同事所票選出來。
(好像是星光大道的決賽喔←哪裡像?)
最後幾個參與決賽書名各有優缺,
(小聲說:只有一個我不喜歡,當時心裡默默有祈禱不要它中選)
我也無法分出絕對的好壞,
或許交由投票的確是好的,畢竟我在裡面太久了。
總共投了3次,才定案。
關於投票,有個小插曲是,
原本在票選時,書名是:「想念卻不想見的人」,
其實沒有「逗點」。
但結果出爐後,編輯便跟我討論,是否需要多加上「逗點」?
逗點?有必要嗎?是不是會變成太刻意了?
會有一種「你話到底有完沒完、你很囉唆的感覺。」
(我:「還是只有我有這種誤解?」)
(編:「明明是很有感覺的書名,被你一說又變搞笑了。」)
(我:「……」)
於是,我也詢問的友人的意見。
我:「想念『,』卻不想見的人,你覺得需要加逗點嗎?」
友:「當然需要。」
我:「為什麼?」
友:「因為絕對有語氣停頓之必要啊。」
我:「是這樣嗎?」
友:「光唸出來,就像是坐在窗邊喝熱茶,然後有落葉飄下的感覺。」
我:「好像真的有耶。」(相當容易被說服XD)
友:「就是說,所以絕對要加逗點。」
我:「那我可以不要茶,改喝咖啡嗎?」
友:「……隨便你。」
就這樣,書名終於定案了。
《想念,卻不想見的人》
希望大家喜歡。
(編:「倒是說說你最不喜歡的書名是哪個啊?」)
(友:「抖!」)
(編:「不會是我想的那個吧?」)
(友:「這絕對是威脅!」)
(編:「而且你怎沒懷疑過,投票是黑箱作業?」)
(友:「驚!會這樣嗎?」)
(編:「呵呵呵呵呵呵~~」)
(同樣是很莫名的結束對話。XD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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